虐待残障人员是社会的耻辱
已有 156 次阅读 2010-12-22 16:21残障人员是最底层的社会弱势群体,也是人生悲剧承载者。对于这些人,只要有点人性的人,都会予以同情和力所能及的帮助。然而,近日媒体爆出了新疆、四川黑心老板虐待残障人员的丑闻。黑心老板动用皮鞭、棍棒,任意欺凌被他们看管起来的残障人员,迫使他们像牛马一样劳作,像猪狗一样生存。比起当年山西“黑砖窑事件”,有过之而无不及。事件曝光后,引起举国上下强烈愤慨,当地的政府、警方被动地抓捕犯罪分子,解救残障人员,以平民愤。
虐待残障人员这种违背人道和人性的事件,在当代中国决非个案,与此相联系的还有虐待妇女儿童。诸如,在被迫卖身的妇女身上烫烟头、刻字,贩卖妇女时先奸后卖;诸如,将流浪儿童、贩卖的儿童致残后当做乞讨的道具等等,令人发指,不忍诉说。
中国在经济发展上,已进入了现代文明。然而,许多社会成员残害同类的手段和兽行却退回到蛮荒和丛林时代。当代人的物质文明水平与道德沦丧、法律松弛形成鲜明的反差。
国人需要反思:为什么我们开动所有的宣传机器,不厌其烦地高喊精神文明、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却收效甚微;为什么种种高尚的社会理想却时常遭到罪恶现实的嘲弄?
虐待残障人员不仅是少数人的罪恶,也是全社会的耻辱。它昭示国人:中国还没有真正步入现代文明,还没有底气侈谈社会公平正义,还没有资格自立于世界优秀民族之林。它告诫世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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