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及选手们:
根据世界文化艺术交流协会、国际艺术家音乐舞蹈协会、美国国际文化艺术总会、世界爱心联盟机构和香港太平洋影音总会等10家单位联合主办2011年2月6日至2月10日在中国香港举办《第九届国际青少年艺术盛典》全国总决赛的通知精神,经组委会研究决定参加活动的选手及陪同人员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
1、选手比赛收费3100元/人[包括在香港期间的5天4晚三星级酒店住宿费、2月9日早、中、晚餐费、场地费、评审费、管理费、重大意外伤害保险费、服装T恤、旅游(含星光大道、文化中心、金紫荆广场、太平山、黄大仙、浅水湾、海洋公园、迪斯尼乐园门票自付、DFS免税店和珠宝中心是自愿消费)、证书、奖杯制作费以及市内交通费]另外,5天4晚吃宿全包收费3300元/人。
2、集体节目(6人以上)选手收费:3000元/人。选手比赛加项收费 1200元/每人每项。
3、陪同人员(含家长)和领队老师收费2300元/人;与选手同床者(只限12岁以下选手的家长)收费1900元/人[包括在香港期间的5天4晚三星级酒店住宿费、2月9日早、中、晚餐费、重大意外伤害保险费、旅游(含星光大道、文化中心、金紫荆广场、太平山、黄大仙、浅水湾、海洋公园、迪斯尼乐园门票自付、DFS免税店和珠宝中心是自愿消费)以及市内交通费]。
二、选手报名条件与方法
1、凡获得由湛江市教育局主办的国际青少年艺术盛典广东中南赛区选拔赛和曾经参加这7届(四届国际青少年艺术盛典和三届中国—东盟青少年艺术盛典)全国总决赛及代表中国到新加坡参加第九届亚太地区国际舞蹈大赛的优秀选手以及参加全国青少年民族艺术盛典、华夏艺术风采国际交流展示活动、金色年华全国优秀人才展示活动、第三届香港国际青少年艺术节、“红苹果”国际青少年艺术盛典选拔大赛、第三和第四届世界华人艺术节、2010上海音乐舞蹈展演全国总决赛的获奖选手或曾经参加获得地、市级相关比赛活动一等(金)、二等(银)、三等(铜)奖的选手,可直接到广东中南地区组委会或指定的单位、老师处报名。
2、参赛选手报名时须交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提前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认真阅读参赛须知和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1寸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生活照和艺术照各2张。如需填写指导老师的选手应交该老师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及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并写清楚该老师的任职单位和联系电话。
三、其他
1、根据全国组委会规定:凡进入总决赛选手在“进港参赛协议书”签字后才能最后确定资格;已交费的选手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活动的责任,由选手自行负责,其交纳经费不予退还;
2、以上收费均不包括选手和陪同人员(含家长)到香港的往返车费。
各参赛单位和选手,请抓紧时间、把握机会,在国际青少年艺术盛典全国总决赛这个大舞台上展示选手的艺术才华。
报名地址(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
报名截止时间:2010.12.30 邮政编码:523710
联系电话:13729983236 邹淑贞
传真号码:0769-87986463 E-mail: 422564970@qq.com
也可以於我聯繫,我會幫你們報名的。。。
国际青少年艺术盛典广东中南地区
组委会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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