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很多人应该还对这条极具讽刺的新闻有印象,Gucci VS Gucci,最终Gucci胜诉。事情是这样的,Gucci将Gucci的后裔Elisabetta Guuci送上了法庭,就EG Hotels对Gucci品牌使用权下了禁制令这一案件进行了审判,以Gucci胜诉暂时结束了这场历时已久家族纠纷。根据法院下达的裁决,被告人将停止以商业形式或是广告为目的使用Gucci的商标,同样对“Elisabetta Gucci”也下达了禁止使用令。相信很多人对此肯定感到疑惑,到底Gucci这个商标案的来龙去脉如何,我们来唠叨唠叨Gucci当年那点事。
创立于20世纪初的Gucci集团,创始人Guccio Gucci从一个宾馆的服务生开始,发现人们对旅行箱包的需求而开始了这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品牌,很快品牌得到很多人认可,特别是贵族的喜爱,Gucci品牌开始逐渐扩大。
不过家大业大,私有化的家族企业膨胀之后的问题就是家族之间的矛盾,家族人数太多,原本就可能不熟悉甚至不认识的亲戚们,在利益面前形同路人。第一次爆发是在1982年,Paul Gucci在父亲等人的授意下,故意被自己的哥哥暴打并用录音机记录下全过程,这件事的后果就是家族的很多人都开始用Gucci为商标开始自己的工厂,有人继续做着皮件生意,有人用Gucci商标开始做衣服,甚至有人专门生产带有Gucci商标的透明胶带。甚至于这件事情的导火索Paul Gucci在1986年向美国法院提供出一份集团偷税漏税的文件,把自己的父亲告上法庭送进监狱。
这个时候的Gucci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形容的话,就好像我们熟悉的皮尔卡丹,据统计当时有2500家商店销售多达2万多种印有Gucci商标的产品,甚至于好像打火机这些东西都有Gucci的授权,这个曾经的奢侈品已经落魄到极致。而家族的每个人都把这个衰退的集团当做蛋糕分割开来。
第二次家族内战的极点发生在1995年,这时的Gucci已经有很多资本介入,不再是一个家族作坊,Mauricio,曾经Gucci的总裁在米兰的办公室前被暗杀,而凶手招供受雇于他的前妻,这件当时轰动一时的闹剧把Gucci最后一点家族背景彻底打散,当然后面的故事就是Domenico De Sole如何重振Gucci,几番于LVMH搏斗,最后归入PPR,而我们的故事就到这里了,相信看了的人应该就会明白为什么如今的Gucci对于Gucci后裔乱用Gucci商标如此敏感甚至憎恨,只因为前车之鉴。
当然并不是说Gucci集团如何,其实放眼哪个家族的品牌不是有这样那样的尔虞我诈,想到这里,突然觉得毛主席有一句话实在高瞻远瞩,还是只生一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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